第196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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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越却忍不住了。淳于越说,周青臣这是乱拍马屁!殷、周两代之所以能够延续千年,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将来一旦国家有事,又有谁会来救难呢?
这当然大煞风景。
何况这时的大秦,成为帝国已经四年。淳于越居然还重提封建,反对郡县,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一回,秦始皇倒没杀人。他的处置,是让已经担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见。作为丞相,李斯当然要受理此案。这不仅因为君主所命和职责所在,也因为他自己就是郡县制的拥护者,反封建的急先锋。
只不过,李斯的意见也不是杀人,而是烧书。
李斯上书秦始皇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众。他们上朝时在心里诽谤,下朝后在街头乱讲,靠非议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带头制造流言蜚语,正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民间结党营私,帝国危在旦夕。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认为,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民间思想的影响大于官方号令。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这恐怕要跟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总之,秦始皇和李斯一声令下,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以及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都被付之一炬。这真是一场文化浩劫。
让人痛心的是,七年后,项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于他的屠咸阳,焚秦宫,就连秦帝国官方收藏,保存在博士们那里的古代典籍也化为灰烬。如果不是之前萧何抢出了一批文件,其后果真不堪设想。
中华文明的许多宝贵遗产,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了。中华民族的许多宝贵思想,也被遗忘和中断。当然,被中断的还有战国时期思想活跃、言论自由的传统。损失已无法挽回,秦始皇、李斯和项羽罪不可赦。如果另一个世界也有法庭,他们是应该送去受审的。
现在,青铜的、物质的武器被没收了,文字的、思想的武器也被没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都捏在了秦始皇和李斯他们手里。那么,他们的帝国安全了吗?
不,灭亡得更快。
事实上,残暴野蛮的政治从来不可能持久,历史的车轮更非由独裁者的手指来拨动。早在知识分子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卑微的士兵,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大秦帝国便万劫不复,正所谓“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5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6
呵呵,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陈胜也一样。
大泽乡
陈胜是一名戍卒。7
戍卒是士兵的一种。秦国的兵制,是男丁每一百人中五十人务农,五十人当兵,服役年龄为二十三岁。新兵先在郡县服役一个月,叫“更卒”;然后赴京都宿卫一年,叫“正卒”;最后到国境戍边一年,叫“戍卒”。8
戍卒,即边防军。
陈胜和吴广,就是被朝廷征调入伍,准备派到北方去戍边的。他们入伍前都是平民,入伍后则担任屯长。屯长相当于班长或小队长,并非军官,只能算“兵头将尾”。在帝国庞大的军事系统中,可谓微不足道。
这样两个人,怎么会撼动了天下?
他们自己,多半也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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