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乱世虽需用重典治国终归依章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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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现实,也是需要割掉实毒瘤,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似乎已成为无法撼动的固疾。
自秦汉以来,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在全国实行郡县二级管理体制。
但东汉末正式成立监察意义上的州,成为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
魏晋以降,中原大乱,为了应付各地叛乱和紧急事件,从效率和现实的角度考量,只能实行军政一体化,因而,州的权力逐渐变大,进而无限大。
一个大州的文武官员,甚至达到323名,并且全部由刺史辟召,一州之内,所有官员,全部都是刺史的幕僚。
代表中央权威的军政机器,和地方豪强逐渐合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割据集团,事实上变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王国。
一州一天地,也是一州一王国。
在战乱年代,随着中央权威和力量的减弱,只能依靠州刺史集中一州的力量,去保境安民,甚至挽救中央政权。
实际上,成功是因为州刺史,失败也是由于州刺史。
州刺史由文职官,逐渐转变成军政一体化的集权型刺史,他就是土皇帝。
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
那些没有将军衔的刺史,还被嘲笑为“单车”,意味着势单力薄,只是聊胜于无的一个职位。
展到了北周北齐之时,这种制度已到了最腐烂,最无可救药的地步。
北周北齐本是源于同一母体,其力量来源,都来自于北魏及其六镇,他们在初创之际,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武装和力量。
为了生存,北周北齐的国策都是以吞并对方为最终目的。
因而,裂土封臣,成为滥觞。
北齐刚成立时,是地方豪强势力的天堂,“豪杰纠合乡部,因缘请托,各立州郡,离大合小,公私烦费”。
到北齐文宣帝时,官以贿成,政府和内庭公开标价,买卖官职,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百室之邑,遽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豪强能在这种开州立郡的活动中,占据实际的利益。
一是可以捞到一个体制内的官职,有权力和职级才有言权。
二是可以合法逃避,本应该履行的各种责任和义务。
北周起步更低,情况更不妙。
当年贺拔岳以区区二千兵马入关拓地,并且立即死于和东魏的战争。
其残部虽经宇文泰统领整合,最终建立北周,但始终只是一支外来力量,强龙不压地头蛇。
他们必须依靠关中本土的豪强,二者混一,才能保持政权的稳定和展,这也是关陇贵族集团的由来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分享权力,尤其是以现存的势力和新立军功去分享政治和经济的利益,是其必然的选择。
因而,北周的州,县机构,比北齐的混乱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当北方一统,政治走上正轨之时,这种割据一方,各自展,成为山大王的情势,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展。
这是根本的国策,雄才大略的杨坚,将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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