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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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苦了老三,“我说黎老板,你那学弟不是正在考试?你不是最最关心他了吗?干嘛不去考场盯着啊,我们找那滂沱列车,也不差这一两天。”
黎铮向来不搭理他的废话,双手插兜走在前头,走得潇洒。
老三恶向胆边生,“哎呀,听说这一届考生实力群啊,都是些天之骄子、俊男靓女。青春懵懂的年纪,啧啧……这要是看对眼了,培养出了什么革命友谊,以后还能在气相局共事,朝夕相处,也不失为一段佳话啊。”
他一边说,一边用余光觑着黎铮。就见他脚步微顿,回过头来,微笑,“佳话,谁说的,你吗?”
第122章麻烦无限公司(十七)
老三有时候真的搞不懂黎铮。
他没见过这么精致、龟毛的男人,哪怕在缝隙里,也打扮得像是在拍时尚大片。一身的伤还要洗头,真的装得很,偏偏还喜欢打毛线。没有哪个爱装逼的男人会打毛线的,他却打得那么悠然自得。
他有毛病。
这是老三对他的第一印象。想当初第一次在怪奇小屋看见他,他就坐在玩偶环绕的客厅里,优雅地烤着火打毛线。
那一瞬间,老三还以为他是屋主。
后来,老三跟他熟了,逐渐认可了他是个人的事实。但人跟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黎铮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人,他比npnetpc。
老三一直觉得,黎铮大概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会被自己帅到吧,像他这样的人能看得上谁?可他突然间就爱了。
此时此刻,黎铮正坐在钟表店的窗边,拿着鹅毛笔,在一本棕色的牛皮手账上写着漂亮的花体字。窗外的时间是混乱的,这家小小的钟表店馆是这混乱的时间河流中唯一的磐石。
这个缝隙,就叫做“混乱时序”。
钟表店里修钟表,也卖一些中古小物件,干花和咖啡。
唯一一个npc是机械傀儡,头上戴着绅士礼帽,为他们端来了手磨的咖啡,以及一些花瓣。那可以贴在手账上做装饰。
老三对这些都兴致缺缺,他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散落一地的时间。时间在走,像是被风暴撕碎了,有些挂在树上,有些流淌在砖缝里。有些是明确的跳动的数字,有些是流转的光晕。
四季的风景在这些时间里变幻,夏日的艳阳和秋日的黄昏一同光顾,而黎铮的笔尖就在这两种光晕的交汇点,不断勾勒成字。
老三百无聊赖地看过去,只见他正写道:
norsha11deathbragthouanderestinhisshade,
henineterna11inestotimethougroest:
也许是因为这两句太过熟悉,老三将接下来的诗句喃喃念了出来,“so1ongasmennetbreathe,oreyesnetg1ivesthis,andthisgives1ifetothee……”
标准的腔调,标准的音,如果不看他那张带着淡青胡茬的沧桑的脸,不看他身上皱巴巴的西装,大概会让人误以为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打扮得体的主播,那经过岁月沉淀的声音一如纯酿。
黎铮没有抬头,在这喃喃的声音里,写完最后两句。
再抬头时,那位主播已然不见了,坐在对面的只是坐没坐相的流浪者老三。他恢复了往日里的腔调,调侃道:“我能否把你比作夏日?你不独比它可爱……你将在不朽的诗里长存?啧啧,你在给他写情诗啊?”
好酸啊,黎老板。
黎铮淡然自若,拈起一片花瓣放入书页,再缓缓将手账合上。合上的刹那,窗外的尘埃里开出了那朵被夹进书页里的花。
诗句被刻进时间的河流里,像一封书信,又像邀请函,落向不知名的远方。
“你这信,他也不一定会收到。”老三又道。
“收不到才最好。”黎铮答。
也是,老三想。
毕竟这只是一条生死关头的退路而已。
黎铮那么早就给燕月明铺路,果然是爱了吧?不爱哪能考虑得那么周到,还偏偏要写这么一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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