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斩落北卡我即是天命(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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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连续变向过掉了金和凯文,上帝,他明明已经打了3o分钟,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他就像一道闪电,金和凯文完全抓不住他!耶稣基督,可怜可怜这两个孩子吧……他们就像找不到妈妈的孩子一样!”
“每当我们提到拉克应该参加选秀去打nBa的时候,总会有人说他还太年轻,他还不够成熟……说真的,这蠢透了!”
“一个在ncaa场均拿4o分的球员,一个打了3o分钟还能像他那样突破扣篮的球员,竟然会有人说他不够成熟,需要继续打磨几年?”
“拉克现在就该去nBa,待在大学欺负美国‘大哥哥’们,对他来说没有意义!就算这场输了也不会影响他的选秀,他代表的不仅仅是绿油油的钞票,还有nBa总冠军的王位,只需要给他一年或几年时间,他就能接班麻吉的位置!”
……
“吼!!!”
路枫挂完筐落地,大吼一声,用力捶打着胸口。
“听着,你们拦不住我,你们连包夹都做不到,我还是能得分!!!”
回场时,路枫不忘朝北卡众人吼上一句。
变向不减,未来的nBa常规赛mVp球员——德里克·罗斯的招牌动作。
nBa的变向突破技术里,有杜兰特和科比那样靠脚步节奏变化的变向,也有像艾弗森那样纯粹靠第一步度的crossover变向,另外还有凯里·欧文那种通过运球技术来完成的变向。
变向不减属于艾弗森那样纯粹依靠第一步度的变向技术,但和艾弗森脚腕力的方式不同,变向不减力时还会用到膝盖。
在篮球的技术动作里,利用膝盖的动作很多,乔丹的急停、德里克·罗斯的变向不减、布兰登·罗伊的“慢动作”变奏。
在21世纪,随着重型后卫越来越多,依靠膝盖力的技术动作被逐渐淘汰,因为这种动作极容易让球员受伤。
单就变向不减这一种技术而受伤的,除了最知名的德里克·罗斯外,还有格兰特·希尔和德怀恩·韦德。
变向不减不仅仅伤膝盖,对脚踝的负担同样很大,路枫现在就是这样,用了一次变向不减之后,他的膝盖一直在隐隐作痛,这种疼痛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而增强,有时直到第二天都不能恢复,走不了路。
变向不减技术特点并不难,就是一个简单的膝盖力技巧,在后世已经被人解析干净了,稍微有一点篮球基础的人,对着教程学两天就能学会。
变向不减要配合快第一步才能构成威胁,让人反应不过来,路枫前世就掌握这项技术,但深知变向不减危害的他一直不愿用这个动作,特别是在他越来越壮之后。
他现在186的身高,8o公斤的体重,别说在nnetBa,也绝对算得上是大個坦克后卫。
除了乔丹外,凡是喜欢用膝盖的球员,在体重上去后,不是摘除半月板,就是脚踝废掉,路枫和那些大部分智商很低情商很低的黑人球员不一样,他相信科学。
和布兰登·罗伊这种上大学之前还没开始增重就先摘了半月板的玻璃人不同,德里克·罗斯绝对算得上耐操,变向不减用了那么多年才废掉。
后世很多球迷将玫瑰的陨落归结于锡伯杜的压榨使用。
但了解过的人都知道,在两人的采访和自传中,都提过锡伯杜在进入公牛后,第一个要求就是让罗斯改技术,少突多投。
罗斯后来的经历也证明了他是可以练出投篮的,或者说只要努力有时间,不脑瘫练胸肌的球员,大多都能练出投篮。
但不知为何罗斯当时就是不改,明明那时候的运动医学和人体运动学已经相当达了……变向不减、扣篮不挂筐,多帅啊!
但其实想想也正常,毕竟他是个出身街区……咳咳,他是个黑人。
对路枫来说,变向不减主要还是拿来当一个威慑,他不会用太多,能不用就不用,不可能像罗斯那样场场来上几次。
回到比赛当中,金·莱斯运球到前场,一上来就听到路枫的垃圾话。
“让那个24号上来吧,北卡让你上真是个笑话,你连我的体力都消耗不了!”
金·莱斯和休波特·戴维斯不一样,他身材瘦小,对抗比路枫差得多,度还不如路枫,没有单打路枫的能力。
“真不知道迪恩教练到底看中了你什么,就因为你是个白人?”
“厚礼蟹……别运了,有用吗,你这个软蛋,反正最后你也要传球!”
“软蛋”这词对白人球员异常有效果,路枫早就现了这点,就连现在的杰夫·布朗都受不了这个词。
金·莱斯运球途中也愣了一瞬间,这一瞬间足以致命,路枫不讲武德地上前抢断,虽然莱斯很快就将球合住,还是被路枫一掌切了下来!
被切球后,莱斯慌忙地抱住路枫,裁判及时响哨——哔哔!
“北卡,3年级,就这?”路枫耸了耸肩,嘴角一翘,继续道:“好吧,我已经看透你的未来人生了,在被人淘汰替代之前参加选秀但是落选,然后像一只溺水的虫子一样,只能在低级别的联赛里挣扎……珍惜吧,这样的高级别比赛你能上来就已经很幸运了,你和我,和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路枫的声音就像魔鬼的挑逗一样盘绕在金·莱斯的耳边,让他想起一个个被教练临时换下的夜晚……
他瞬间涨红了眼,愤怒地咬着牙,朝路枫挥出了杀死北卡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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