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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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觉得,人的一生总要有一次不顾一切的勇敢,哪怕同伴只有自己。
有人称,这种行为叫孤勇。
这话说的没一点儿毛病,我个人也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因为这是一个异常美好而坚定的词语。
我知道,自己在某个方面而言太过于固执。总认为生命中所遇到的美好就该统统裁剪下来,然后带着一种异常神圣的心理,一厢情愿的硬将它们填补进我残缺的人生里。
这种心理曾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到后来我才现自己错的离谱。
林柒染的人生就像一个无底洞,而我义无反顾的将自己一生都搭了进去,从遇见她的那一刻,就再也没爬上来过。
当大哥接过摇摇欲坠的破公司时,我就猜到董事会的那帮老头子不会那么轻让出股份给大哥的。果不其然,当大哥解决了一切危机与美方签完合同后,这帮老头子又想着如何分一杯羹。
按理来说大哥应付这些事游刃有余,可奇怪的是大哥却暗中通知我和他一起去美国。
我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相信大哥这么做必定有他的道理。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匆匆登上私家飞机,坐在头等舱穿梭在云霄之中,打算前往另一片空。
机舱外的蓝白云,瞬间让烦躁的心静了下来。
那一刻,我突然没理由的很想念林柒染。
心里莫名冒出有一个想法——
从美国回去后,我要向她表明自己的心意。
但,人生总归有许多无奈。
而我的无奈,就是从落脚的那一刻开始的。
一直跟在大哥身后不停处理事情,根本无暇再顾及其他琐事。
与大哥商议完了所有事后,我慵懒的伸了个腰,略有些疲惫的躺在台上椅子上,打算休息一会儿后就去泡个热水澡。
一抬头,就看见了漫夜空闪烁着繁星,美极了。
这种星空,在国内实在是少见。
那一刻,我的心怦然乱跳。
我想她了。
我伸手胡乱摸过身旁桌子上的手机,慵懒的按下白虎哥的号码。我想嘱咐他一声,在我回来之前一定要暗中保护好她。
听筒的另一端,传来简短的“嘟——嘟——嘟——”声后,就通了。
“喂!——”
手机另一头,传来的却是一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女音。
我的脑袋“嗡”一下瞬间就炸了,慌乱坐起来低头看来电显示。
阴差阳错,竟然打给了她!
更让我傻眼的,居然是我拿错了手机。
顺手拿的是大哥的手机。
这才想起来,刚才大哥坐在旁边走时,忘了带手机。
而我的手机,却原封不动呆在桌子另一边。
“喂?白大哥?……是你吗?……喂?白大哥,你在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