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龙舌兰酒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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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卓冰倩问。
杨炜说“去龙舌兰酒吧。”
卓冰倩好奇“龙舌兰酒吧?你想喝酒?”
杨炜说“不是,今天我请人帮了忙,现在要走了,得把欠人家的报酬付清。”
卓冰倩恍然大悟。
车开了大概一个小时,来到了另一片贫民区,沿着大道直行,很快,狂躁的摇滚乐震耳欲聋的传来,震得卓冰倩的心都在颤。在前方,一幢破旧的建筑上,一个巨大的广告牌无数盏红色小灯构成一辆外型剽悍的摩托车,闪闪亮。天知道里面有多少台音箱正火力全开,让卓冰倩感觉自己俨然置身于建筑工地之中,无数台打桩机在她的周围轰鸣,将一根根巨桩轰轰轰轰的往地下砸……晕了,她彻底晕了!
杨炜把车开到酒吧门口,然后掏出耳塞递给她“戴上耳塞,我们进去。”
卓冰倩接过耳塞戴上,杨炜打开行李袋,将那堆玩具枪全都扔了,只留下一支自动步枪两支手枪。他拿起一支手枪问卓冰倩“玩过吗?”
卓冰倩点头“读大学的时候经常去射击场玩。”不无自豪地说“我二十米手枪射击移动靶,十子弹可以打出八十环哦!”
手枪这玩意儿,精度其实相当差的,过五十米就没个准了,一个大学生在二十米距离打移动靶能打出八十环,已经是很难得的了。杨炜说“看不出你还是个神枪手呢。”在手枪枪身上一个按钮一按,按钮亮了一下,然后归于黯淡。他把手枪连同枪套一起递给她“拿着,这一带非常混乱,万一有突事件我又不在你身边,你就用它自卫。”
卓冰倩接过来,只觉得入手沉甸甸的,不禁惊讶“真枪!?”
杨炜说“当然是真枪,在这种地方拿支假枪招摇过市找死么?”又把一个弹匣递给她,“枪里有三十子弹,打完了要赶紧换。”自己起身走到后排座位,手脚麻利的将衣服脱掉,换上包袱里的军装、军靴、手套,头盔也戴上,一支式样颇为科幻的自动步枪挎在身后,手枪别在右大腿外侧,一伸手就能拔出来。卓冰倩则笨手笨脚的将手枪连同枪套一起往腰间绑,她有几年没有摸过枪了,挺简单的事情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杨炜不得不指点她“不要把手枪佩在腰间,那会影响你拔枪的度,而且也容易被偷走了都还不知道。最好绑在大腿外侧,这样更方便拔枪……”
卓冰倩欣然采纳他的建议,学着他的样子把手枪别在右大腿外侧,至于弹匣,则直接揣进裤兜里。搞定了之后,杨炜拿出手机拨下一个号码,说“希莫斯,我来了,现在方便进去吗?”
手机里传出一个粗野的声音“随时欢迎!”
杨炜说“好,我现在就进去。”关掉手机,对卓冰倩说“我们进去。”
两个人打开车门,走向酒吧。
这酒吧生意还是蛮好的,形形式式的人等进进出出,两个彪形大汉抱着纹有刺身的胳膊怒目金刚似的立在门口,腰间揣着手枪,显然是酒吧的保安,防止有人来搞事呢。杨炜向他们表明身份,他们也没怎么为难,挥挥手就放进去了————辛西娅的伯伯希莫斯在这一片还是小有名气的,他的客人,这些保安不敢为难。
一进门,一大片尖叫声便海啸般涌来。酒吧内光线很暗,五光十色的舞台灯像嗑药嗑多了似的疯狂闪烁、旋转,能把人生生给炫昏过去,舞池里,无数对男女正疯狂扭动身体,嘴里不停地尖叫,不时一大片烟雾腾起,非常完美地诠释什么叫“乌烟瘴气”。dJ的型像是给炮杖炸过一样,每一根丝都炸起,在那里鬼迷心窍,乐队的乐手简直不是在演奏,而是在泄般猛砸乐器,这种毫无音乐美感、狂躁无比的表演却营造出一种狂热的氛围。在灯光下,烟雾中,那些青年男女越的放肆,灯光扫过,总能看到几对连体婴般抱在一起一边狂吻一边扭动身体的,不时还有男女结伴一起离开舞池,至于是去厕所还是去包间来一就不得而知了。杨炜一眼扫过去便能现这地方几十处安全隐患,比如说电子设备一大堆电线严重老化很容易短路引火灾、地方太窄涌入的人太多容易招致拥挤践踏等等,但舞池里疯狂舞动的人们根本就不在乎,事实上以他们的消费水平,连这种不大正规的娱乐场所都不大消费得起,哪里还有心情去讲究别的?
杨炜拉着卓冰倩的手,径直来到前台,顶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叫“我找希莫斯!”
前台服务员说“他在三楼,我带你去吧。”说着便带着杨炜上了三楼,然后左转,来到一个包厢,还隔着老远便能听到里面传出的男女调笑之声,卓冰倩不禁面红耳赤,又狠狠挖了杨炜一眼,暗暗责怪他哪里不好找,找这种乱七八糟的鬼地方。
服务员推开门,杨炜拉着卓冰倩走了进去,马上,一股呛人的烟味呛得他和卓冰倩都皱起了眉头。这小小的包厢里挤了七八个飞车党,每个飞车党还搂着个衣着暴露差不多****的陪酒小姐,人手一支烟,烟味混合汗酸味、劣质香水味、酒味,真能活活把人呛昏过去。那位已经四十多岁了仍然染着个很新潮的红色爆炸头的老飞车党站起来叫“杨先生,你怎么现在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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