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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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就是直接把鸡脖子拧断,不放血不拔毛,只在后面开个小口把内脏等拿掉,然后清洗干净,再拿调料抹一下,还可以把葱姜蒜蘑菇等塞进鸡肚子里,全凭个人口味。
然后用水和泥,把鸡连同鸡毛糊起来,要让泥浆浸润鸡毛根,直接把鸡包成一个泥茧子,最后用几张干荷叶包起来。
地上挖个坑,距离地面十几到三十公分,然后把荷包鸡埋进去。在鸡的上面生一堆柴火,烤个鱼、花生、地瓜什么的,等柴火烧完,零嘴烤熟,底下的叫花鸡也就好了。
三个人拎着一瓶酒聚在沈飞家小菜园里的背风处,在那里做叫花鸡吃。
大冷天的,烤着火聊着天喝着酒,真是别一番滋味。
“兄弟,你的腿都好了,以后会越来越好,哥哥替你高兴啊。”他一直都觉得陆正霆比他们聪明有文化,可惜腿脚不好,耳朵聋不爱说话,如果他好腿脚能说话,到县革委会当个干部也不成问题的。
陆正霆揽着林菀,替她挡风。他一直认为这些变化都是林菀带来的,没有她就没有这会儿的他。
一堆柴火烧得差不多,陆正霆就挪到旁边生一堆更大的,然后拿铲子把之前埋下去的荷包鸡掏出来。
刚挖开的时候,一阵泥土、荷叶、鸡肉混合的香气弥漫开来,荷叶的清香、泥土混合鸡肉的芬芳,让人直流口水。
他用铲子敲了敲,然后把荷包鸡敲开一点缝,再直接飞快地把泥壳子掰开。
“哇,好香!”更加浓郁的鸡肉香气随着那股白气扑鼻而来,让人要升仙了。
已经熟透,泥壳子掰开的时候连鸡毛也直接掉下来,露出烤得喷香焦黄的肉皮。陆正霆拧下一条鸡腿递给林菀,他和沈飞则一边吃一边喝酒。
林菀靠在他腿上啃鸡腿,悄悄地看他,陆正霆看起来真挺高兴的,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一天到黑一句话不说的男人,居然也能这么豪爽,在寒风里吃叫花鸡喝高粱酒。现在的他跟从前的陆正霆,真是判若两人了。从前的他俊美而阴郁,这会儿他依然俊俏,眼神却温柔而明亮,总是含着笑的。
她想,就算守护这笑容,其实也是有意义的。
谁规定人一定要不断地往上爬呢,对她来说财富、地位、权力,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实现三餐自由她就很满足,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
林菀吃完一条鸡腿就不肯吃了,再啃个烤地瓜吃一把烧花生就饱了。
陆正霆也没吃多少鸡肉,留下的让沈飞拿回家去给家人改善一下,他只是想和林菀吃这个东西,享受这个氛围。
沈飞:“我说你们吃饱啊?”
林菀:“吃饱的,这不是还有烤馒头嘛。”烤馒头就烤花生,吃起来又香又脆。
吃饱以后,陆正霆让沈飞拿了鸡回家,他揽着林菀去散步。
走了一会儿天就黑了。除了主干道上没有路灯,他搂着林菀走得稳稳的,“去看电影吗?”
林菀摇头,电影有啥看的啊,他也不看,她也不喜欢看,还不如回去窝在被窝里说话呢。
回到宿舍,陆正霆之前已经打了开水,林菀洗漱上床,在陆正霆洗的时候她拿着本子一通写。
等他上床的时候林菀递给他看。
陆正霆看她居然写了一大张纸,竟然还模拟了他的语气提问,下面有回答。
她可真可爱。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拒绝到县里工作?
“五柳大队和林家沟需要我啊。县里不缺我这个大夫,但是乡下缺得很,尤其林家沟。他们对我那么好,满足了我的很多要求,帮衬许多,我不能一有机会就飞走了。怎么说,也要帮他们干几年,培养个合格的赤脚大夫才行。”
她表面是一个没文化没专业学过医术的人,两个大队都选择了相信她,尤其林家沟几乎是有求必应。
现在她有名气了,能被县医院招进来,要是就这么走了,她也于心不忍。
当初就是为了方便社员们看病,解决社员们到不了大医院,花不起钱看大病,才给她很大的福利到林家沟出诊的。
而且他们还帮忙照顾娘家,她自然不能忘本。
陆正霆抚摸着她的头发,“你不用为这些委屈自己,到了县医院,也能定期回乡下给他们动手术。”
一些小手术,她在乡下完全可以做的,不需要社员们到县医院来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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