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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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君平却迫不及待收拾停当,打扮的光彩照人,才出了院门就被人拦住了。
“谢女君等等我——”
谢君平听到这声音只觉得脑壳疼,红颜知己无数的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也会有躲着美人走的地步,闷头只管往前走,倒好似脑袋上那俩耳朵只当作装饰品,将一切不想听的声音都隔绝。
“谢女君怕我?”一根白羽箭擦着地皮划过,斜插在了谢君平面前三步远的地方,阻住了她的去路。
谢君平嘻皮笑脸的转身:“银腰,你这是做什么?”
银腰自去岁跟朱明玉前往泯县救灾,好生生一个撒撒族王子被繁琐的救灾事宜跟灾区艰苦的生存环境给折磨的快成了街边的流民,还好他一身皮子细白,算是勉强保住了一点贵族气质。
他手持长弓赶了过来,似笑非笑:“不做什么啊,女君不肯留步,我只好用些非常之法。”
谢君平十分无奈:“你一个美人儿好好的绣花不学,做甚学女人家习武?”练箭就算了,准头还特么十分的好,等闲能要人命。
银腰冷哼一声,并不打算回答她这个问题,上下将她打量一番,再次验证了他心里的结论:假货!
他从泯县回来已经是正月末了,再见到谢二总觉得她与以前大是不同。朱明玉回沧浪崖复命,临别之时依依不舍,特意来央求谢君平,想要与银腰同行。
谢君平巴不得朱明玉把这蓝眼睛的小子给带走,总觉得他时常在窥伺自己,心里无端发毛,答应的好好的,临别之时银腰气呼呼跑来质问她,问她为何要抛弃自己。
谢君平瞧在他是个异族男儿的份上,也就不计较他的不矜持,但解释再三,银腰就跟狗皮膏药似的粘着她,甩都甩不脱。
朱明玉大受打击,伤心而去,银腰就更有理由留下来了:“当初女君带我回沧浪崖,曾答应要照顾我一世,怎的现在就反悔了?”
谢君平眨眨眼睛:“……我说过这话?哦肯定是你听岔了!”
银腰捂脸要哭:“救人家的时候说过要照顾人家一生一世,有了新人转头就将人家抛至脑后……有你这么没良心的吗?”
“别哭别哭!我府里难道还能短少你一口饭吃不成?!”谢君平安抚了美人,恨不得把谢逸华揪过来痛揍一顿——这货替她招惹的桃花也不少,每次都冒充她的名儿招惹了儿郎,最后烂摊子还要她来收。
她分明在京里只能算个末流纨绔,在谢逸华的推波助澜之下,风流的名头直盖过魏王世女谢芷华,声名大噪。
银腰从那之后,时常来寻谢君平,摆出“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架势,直吓的谢君平恨不得退避三舍。但今儿情况不同,往端王府贺喜,带上银腰也算是个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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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王府里,谢逸华在接到圣旨之后,经过了震惊——焦躁——平静三个时期。
王府长史崔春羽就跟观察狂躁症患者似的,目不转睛盯了她足有三个时辰,似乎生怕她暴起伤人,把府里的谁谁谁给咬了,不好收拾。
谢君平的大嗓门在端王府正厅门口响起的时候,崔长史终于如释重负,一缩脖子跑了。
谢逸华:“……”
她就这么不招人待见了?!
“恭贺端王殿下!听说殿下得陛下赐婚,得偿所愿,我在府里听到这个好消息,想着凭咱们的同窗之谊,怎么着也应该来道一声贺,不然也显得我人情太过冷淡了不是?”谢君平窜进端王府正厅,见到谢逸华那张波澜不生的脸,好险没笑出来。
——你也有今天?!
端王殿下抬手就将桌上的茶壶给扔了过去,被谢君平轻松躲过,差点砸到后面进来的银腰,她还要眨眨眼睛,故意道:“这一幕……似曾相识啊!”
——昨儿谢逸华跑去顺义候府挖坑,可不就是被她拿东西砸出来的嘛。
银腰将接到手里的茶壶放到了桌上,与面无表情坐在上首的谢逸华打了个照面,心里涌上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偏偏谢君平嘴贱,还要撩拨谢逸华,朝他招手:“银腰来来,端王殿下得陛下赐婚,你今日既然非要跟了来,好歹也贺一贺端王殿下罢。”
“恭贺端王殿下!”银腰近来在顺义候府学大烈礼仪,倒是有板有眼。
谢逸华烦躁的挥手:“你且退下!”四个字一出口,银腰就是一震。
他的目光在谢逸华面上扫个不住,心里怦怦跳个不住,如果他的记忆力没错的话,这把嗓子太过熟悉,分明就是沧浪崖上与他同个屋檐下相处数月的谢二。
谢君平今日带银腰过来,本来就没安好心,见这异族小王子盯着端王殿下的目光发直,笑意都快撑破肚皮,面上却仍保持着一本正经,招呼跟来的小侍:“去将我带来的贺礼捧过去给端王殿下瞧瞧!”
那小侍笑嘻嘻捧着托盘到得谢逸华面前,一手揭开上面覆盖的红巾,却是一对鸳鸯戏水的大肚瓷瓶,配色花里胡哨,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寻来的,既不能摆在书房,放在卧房也不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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