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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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端着油灯来到门前,刚站定,就听见两声敲门声。
放下油灯来开门,心头便是一惊,门前站着穿着红彤彤喜服的女子,浑身湿透了还结了冰似的,青丝散乱脸色煞白,三更半夜见到这光景,仿佛从水里爬出来的女鬼。
但是二山下一刻就定下神,他认出了这个人,庙会上偷钱包的小贼。
“我的荷包,你见着吗?”女子开口,却是问这句话,话音落,柔弱的身躯轰然倒下。
“姑娘?姑娘!”二山惊呼,如此便惊动了店里的人。
这姑娘不知怎么来的,浑身湿透了,张婶和小晚为她脱下衣衫时,里头的皮肤都被水泡皱了,这么冷的天,体温根本没法儿把衣裳捂干,背上也都结了薄薄的冰。
但这会儿,她浑身滚烫,烧得像火炉似的,二山连夜去镇上把相熟的大夫请来,大夫把了脉说:“极寒入肺,难了。”
那日在庙会相遇,姑娘脸上抹了炭黑,本是瞧不真切,此刻她双目紧闭,小晚倒是认不大出来,但张婶曾仔仔细细看过她的脸,她认得出,二山也认得出。
再看脱下来的那一团湿透了的衣裳,不是普通百姓家的红衣,而是绣工精湛十分华丽的喜服,毫无疑问,这位就是早晨从门前过,上了船后投河自尽的知府千金了。
可知府千金,怎么会在镇上做贼?
张婶对小晚说:“素素那双棉鞋,在她脚上干干净净,我当时就想,她未必是个贼,就是图个好玩儿,偶尔出来逛逛,那天把偷来的棉鞋穿出来,兴许是心血来潮。”
小晚觉得不可思议,千金大小姐,放着好日子不过,这是闹得哪一出?
可是,昏迷的人发出了声音,她烧得很痛苦,浑身抽搐着,口中念的是:“姐姐,姐姐……”
眼泪不断地从她的眼角滑落,看到这情形,小晚心疼极了,不自觉地握起了右手,她希望这姑娘能好好活下去。
整整一夜,张婶和小晚都守在她身边,又是白酒擦身,又是掰开嘴灌药,折腾到天亮,娘儿俩累得背靠着背睡着了。
床上的人,终于睁开眼睛,本能地喊着:“水,水……”
小晚蓦地惊醒,赶紧跑到床边:“姑娘,你醒了?”
她微微转动眼珠子,依旧索求:“水……”
天大亮时,高烧的人彻底清醒了,虽然身上还发烫,可大夫瞧了说不损性命,实在是奇迹,虽然昨夜忙乱,小晚也不清楚算不算她许的愿望,可人能活下来,便是天大的好事。
且说知府姓孟,这床上的便是孟小姐,小晚为她盖好被子后,凌朝风二山他们便都来了。
隔着纱帘一见二山,孟姑娘就猛地折腾,从纱帘里伸出手:“你,你看见我的荷包吗?”
二山愣一愣,想起庙会那日捡起的荷包,忙道:“我给你去拿。”
孟小姐闺名连忆,她的姐姐则叫孟连惜,那个荷包是姐姐留给她的遗物,是她视作生命的珍宝。
从二山手里夺回来,病弱的人泪如雨下,紧紧捧在胸口,浑身不住地颤抖,二山才明白,昨天她在轿子上看见自己,原是想问他有没有见到这只荷包。
孟连忆渐渐平静后,将眼前的人审视了一番,张婶小晚她都认得,布施见过一回,庙会又偷了一回,凌朝风便是陌生脸了,而这荒郊野岭的,竟有凌朝风这般品貌的人。更让她意外的事,那傻呵呵的漂亮小娘子,竟是他的夫人。
在孟连忆这样的千金小姐眼里,小晚这般活泼开朗,毫无城府心机的人,一眼看着就是傻乎乎的,用傻乎乎来形容,并非她真的傻,而是连忆这般浸淫在官家世族,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的世界里的人,怕她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能活。
自然,是多操心的。
她咳嗽了几声,头晕的厉害,还是那日在庙会上的骄傲倔强:“你们报官了吗?”
小晚说:“没呢,昨晚大半夜的,这会儿正商量,是直接把你送走,还是先去报官。”
孟连忆瞪着小晚:“不要报官,我马上就走,我立刻就走。”她大口喘着气,想要努力爬起来,可半点力气也使不上,脸上又烧得红,神情十分痛苦。
小晚说:“你可消停些,别激动,命都要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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