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抽丝剥茧27(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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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刘招娣工作的殡仪馆的火化名单中没有现任何异常登记。看書菈
但现从2o16年1月26日到2月1日,这一周的时间内,刘招娣在其工作单位没有任何送入尸体进行火化的登记。
这段时间内,沙市没有死过人?这不可能,馆内有同岗位其他工作人员运送尸体进行火化的登记记录。
那是刘招娣请假了?也不可能。
殡仪馆的领导告诉警方,馆里工作人员不足,尤其是像刘招娣所在的特殊岗位,人少事多,顶多请个一天半天假,没有特殊情况要请假一个星期门儿都没有。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刘招娣当时将接收的尸体送到其他殡仪馆去了。
在一些比较特殊的亡人事件中,死者达到两人以上,双方彼此之间存在矛盾的,就不会将他们的尸体送往同一家殡仪馆,以免家属双方在馆内生冲突。
比如因打架斗殴,双方都意外身亡的;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和受害人都死亡的;还有跳楼的砸死了路人,自己也抢救无效死亡的。
由于情况特殊,往往到了事件现场后,才能知道这样的尸体是否适宜送去同一家殡仪馆。
因此,像刘招娣这样的特殊工种人员,在和家属沟通一致后,只要拿着自己的工作证明和死者的死亡证明,就能将尸体送到全市范围内的任意一家殡仪馆进行火化。
殡仪馆领导提供的这条线索很重要。
杨峰立即派人对全市,包过市内各县的殡仪馆进行排查,果然现在上述一周时间内,刘招娣从市中心分别送了6具尸体到6个不同县的殡仪馆进行火化。
2o16年1月24日、25日,几乎可以看成杜鹃和何双喜先后失踪的日期,紧接其后,到了26日之后的一个星期,刘招娣就接连送了6具尸体去往别的殡仪馆,这接连死亡的6个人就这么巧合的都属于「特殊亡人事件」?
杨峰将这6名死者的身份信息调出来,现这些人都是真实存在,并且其中没有何双喜和杜鹃,死亡证明也被确认属实,并非伪造。
但他们都并非死于一些奇奇怪怪的「特殊事件」,而是十分正常的自然死亡。
这就很奇怪了。既然不需要避免这些死者家属在殡仪馆里和人生冲突,为什么非得舍近求远,将死者送去县里的殡仪馆进行火化呢?
作为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刘招娣只需向死者家属谎称城区的殡仪馆需要排队,或者正在进行设备检修,就能骗取家属信任,转而将死者尸体送去附近县里的殡仪馆。
可如果不是为了瞒天过海,以此浑水摸鱼火化何双喜和杜鹃的尸体,刘招娣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一点只能算是十分可疑,却并不能证明什么。
明明知道很可疑,却又找不出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这种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正当杨峰如同便秘一般十分不通畅时,王星却从医院拿出了6张死亡证明。这是医院开具正式的死亡证明时
,留下的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原始凭证。
死亡证明的开具流程为: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家中自然死亡的由所在居委会开出证明,再拿到医院换取正式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局出具。
王星将6张死亡证明一一摊开,并将其中两张并排放在一起,其他4张分别放在这两张的上下左右,然后指着正中间:「这两张死亡证明,和其他4张略有不同。」
杨峰凑近仔细一看,立即也看出了不一样:「你是说中间这两张死亡证明的填写字迹一样,而其他4张和这两张不同?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填写这6张死亡证明的不是同一人,这很正常……死者所在的居委会不一样,开具死亡证明的工作人员要都是同一人才不正常。」
王星却将尸体火化登记簿放在桌上,打开之后,指着其中刘招娣的亲笔签名:「你再将这三个字和那两张死亡证明的填写笔迹仔细对比一下。」
杨峰仔细看了之后,果然现这二者之间一模一样,便满脸不可置信:「刘招娣填写了这两张死亡证明?这怎么可能。」
刘招娣在殡仪馆上班,当然无权开具死亡证明。
王星接着又将登记簿拿开,然后指着桌上的死亡证明:
「你再看看这些死亡证明右下方的红色印章和黑色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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