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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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两人到了路边的一个小茶摊坐了下来,茶摊支着几副铺板,边上放着长条的大板凳,铺板上铺着干净的白布,上面放着茶壶、茶碗和茶叶罐。
书钧拈了三粒樱桃摆在铺板上,又从筷筒里拿了一只筷子放到铺板上,然后张开双手将手心手背和手指缝给烟景看得明白了,拿了其中的一个樱桃在左手中,再放到右手中握住,接着左手拿了筷子在右手的拳头上划了个十字,说了声“去”,再打开右手时,右手中的樱桃竟消失了。铺板上只有两个樱桃了,更神奇的是,书钧接着用左手轻轻拽了一下铺板上的白布,竟从白布上又拽出了一个樱桃来。
烟景明明看见方才他左手是空的,铺板上的白布平平整整的只有两颗樱桃,怎的凭空又从布里拽出了一个樱桃来,不禁道:“钧哥哥,你定是把樱桃藏在袖口里去了?”
书钧笑着摇了摇头,将袖口卷起,“我把这颗樱桃吃下去,它又能重新长出来,你信不信?”书钧左手拿起桌上的一颗樱桃放进了嘴里嚼了几口吞了下去,指着烟景身上说道,“烟妹妹,快看,樱桃长在你的衣衫上了,我把它摘下来。”
烟景忙看向身上,只见书钧伸手往烟景肩上的衫子上轻轻一拽,竟从她的衣衫上拽出了一个樱桃来放回铺板上,铺板上依然是原先的三颗樱桃。
烟景知道自己的衣衫上绝不可能藏有樱桃的,他一定是用了障眼法,只是他的手法太快了,她没看清而已。烟景拍起了手掌,“我倒是看出一些机关了,你每次变之前总是会有一个动作,将左手的樱桃塞到右手里。”
书钧笑着点头道,“烟妹妹,你好厉害的眼睛!这套戏法叫仙人摘桃,我再变一个给你看看。”
说着拿了两个白色的茶碗,分别盖住左右的两个樱桃,拿了中间的那颗樱桃在手中,那三颗樱桃好像被施了仙术一样,在两只碗中自由地变幻,一会儿碗里是两个,一会儿又变成了碗里三个,一会儿碗里又没有了。
两个人坐在板凳上,一个在变,一个在猜,竟像大孩子一般在茶摊里玩了个不亦乐乎,烟景是一个很容易开心的人,竟被他逗得咯咯地笑了几次。书钧将这套手彩小戏法教了她,机关倒是不难的,不过是通过左右手的假拿将樱桃藏在指尖,再行变幻,通过筷子、口彩等演示手法转移注意力,讲究手法的快和巧妙,就是熟能生巧的玩艺。
从茶摊出来,又去逛了一些别致的玩具摊子,书钧给烟景买了一窝用泥捏成的小鸟,色彩鲜活,栩栩如生,小鸟巢是用干草做成的,别有趣味。还买了蚕豆大小的猴戏玩具,用黄褐色毛毡做成的一群小猴子,身上毛茸茸的,用竹签签在纸片上,还做了花果山的布景,再用玻璃罩子罩着,又可爱又精致。她喜欢极了。
这么逛了一圈下来,不觉已快到了用午饭的时间了,书钧便送了烟景回家,方告辞回去了。柳燊见女儿回来神色平和,便知书钧和女儿处得不错。果然,他没看错,配自己的女儿,从各方面来说,书钧都是最合适不过的,若不出什么变故,不多时日,这婚事便能定下来了,他倒是希望这对小儿女能快快成婚,只有女儿嫁给了书钧,他才算是真正安心了下来。
用了饭之后烟景便回房歇午觉了,她斜斜地躺在床上,从贴身的荷包里取出那两枚翠滢滢的玉佩,玉质温润,触手凉滑,她用指尖轻轻地摩挲着,思绪纷杂。
离开他快两个月了,她的身边也开始有了别的男子了,虽是爹爹相中给她的,但相处下来也还好,单只说他会变戏法这项技能,便已经给了她一个小惊喜,已令她对他从前刻板的印象有所改观了。
这一段时日,他和太子妃应当也相处愉快,日渐生情了吧。
没有他的日子,她的心很空很空,有道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有这么个男子陪伴着她,倒能消遣消遣空虚的时日,聊胜于无罢了。
是日午后,书钧又来了,爹爹已经去了顺天府衙门报到了,烟景便陪着他坐在院子里的紫藤花架子下的竹椅上说话。
烟景伸手拨动着紫藤花绿油油的叶子,问道:“钧哥哥,你……会练剑吗?”
书钧微微一愣,答道:“我乃一介书生,这一双手只会耍耍笔杆子罢了,只懂得舞文弄墨的功夫,在习武一事上却是有限得很,说起来我倒是十分钦佩那些文武双全的人物。”
烟景闻言心中微微失落,她垂下眼睛,突然想到了什么,目光一动,“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的文章必定写的很漂亮,书法也一定是非常佳妙的。钧哥哥,有劳你费些笔墨,给我写一篇《归去来兮辞》好不好?”
书钧微微吃惊,烟妹妹未曾见过他的笔墨,竟会对他的书法感兴趣,应当只是一时兴起罢了。但他对她是有求必应的,书钧欣然依允,“只要能为烟妹妹做的,我都在所不辞,何况是区区一篇文字,只好在烟妹妹面前献丑了。”
烟景小脸微红,便命缀儿去传几个小厮抬了书案到院子里来,烟景便在桌边研墨伸纸,书钧站在桌案当中,拿了一管紫毫小楷笔,落纸如漆,在铺平的宣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那篇《归去来兮辞》书钧早已烂熟于心,因而写起来十分流畅,一气呵成。
烟景看了一眼他落笔写字的样子,心中轻轻的荡漾起来,她从前也是这般给聿琛研墨伸纸,边研墨边偷看他低头写字的样子,又甜蜜又满足,心里软软的像要融化了一般,只愿时光可以永远地停下去。
此景似昔景,此郎却非彼郎,她实在是太想他了,所以不得已也学会了一招厉害的戏法,晃一晃神,便可以把眼前人变成是心上人,哪怕只是骗取的这么一点点快活,也已经很足够了。
书钧写毕,纸上墨痕尤未干,烟景凑过去看他的书法,脱口而出道,“你的字写的可真好!书风清丽飘逸,有赵孟頫之风!”
她凑得很近,显得两人很亲密一般,书钧闻到她身上幽香暗暗,香气虽淡淡的却丝丝缕缕沁入心神,勾人魂魄。
恍惚间耳边又听得她清脆的声音响起,“钧哥哥,我很喜欢你的字,以后你常来这给我写字好不好?”
书钧忙不迭地答应了。烟妹妹竟喜欢他的字,还主动邀请他来写字,他乍一听到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这才只是第一天啊,便有了这样的进展,真是出师大捷,也许再过些时日,她就会慢慢喜欢上他呢。
他脑中浮现出方才的一幕,他执笔挥毫,而她则相伴在一旁为他研墨,两人喁喁笑谈。庭院中墨香弥漫,身边的人翠袖盈盈,此情此景,令他沉醉。若日后常得如此,也是神仙眷侣了。
以后隔三差五的,书钧都会来柳宅,或是休沐假期,或者自动告假,有时翰林院散衙早些,晚间也会来,总之他来的很勤,恨不得天天都来见她,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就这么相处了一段时日,烟景发觉,书钧确实很会花心思讨她的欢心,又事事以她为重,对她体贴入微,也懂得拿捏和她在一起的分寸,不会令她有丝毫的不快。若说他有让她对他产生一些好感的地方,那便是他的手还蛮巧的,既写得一手好字,也会变戏法,还会做一些讨巧的小玩意送她,比如会飞的纸蝴蝶,会自己转动的桦木盒,还用晒干的香草香花编成精巧的花篮和葫芦送给她顽,她把它们吊在窗台上,装置一些小物件,夏日的房间里都是清新的香草味,她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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