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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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采访视频的评论区,看到一条高赞评论,顶得很高。
[我在这个街区的一家乐器行上班,这位善良的中国人在事发前从我这里买了一把限量的贝斯琴,说是新年礼物,但因为还没有到货,所以他约好下周来取。]
那名员工甚至贴上了那把琴的图片,带细闪的灰紫拼哑光黑面板,玫瑰木指板,很美。
看到这一行英文,秦一隅仿佛被钝器砸中,从大脑到五内,都泛开沉重的痛。这些细碎的片段,逐渐拼凑着完整的事实。
三年前的徐翊,在新年即将来临的前一晚,想给爱上贝斯的外甥买一把琴,于是他充满期待地前往了那个街区,精心挑选,却在离店后遇上枪击案。
在遇害前,他甚至还在试图疏散所有路人。像过去站在livehoe台上高声嘶喊那样,毫无畏惧,勇敢地直面黑暗的一切。
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所谓的“随机杀人魔”,其实是冲着他来的。
这把枪的枪口,从一开始就对准了他的胸膛。
一个没几个人会记得的地下摇滚乐手,一个隐藏在冷静客观的新闻稿里的撰稿者,一个从没有一刻放弃反抗不公的英雄。
一个到最后还爱着那个小怪物的普通舅舅。
从来都拒绝共情的秦一隅,这一刻却近乎自虐地想,连他这样的局外人都能查到这些,南乙是不是也早就了解了。
他看到那把自己没能收到的琴,第一秒,在想什么?
一定会像刚醒来的他那样,恨不得能杀了自己。
那么后来的南乙,参加比赛,接近诚弘,是为了延续徐翊的遗志吗?
他真正想做的,是什么。
抛开爱的因素,从刚认识的时候起,秦一隅就很热衷于将南乙作为一个样本,分析和拆解他的行为逻辑。因为他实在是太特别了,全世界几乎找不到第二个。
他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强大和缜密,他的一天仿佛有72小时,效率奇高,技能多到数不清,弹贝斯,写歌,骑摩托车,滑雪,射箭……好像只要他想,没什么学不会、学不好的。
如数家珍地将恋人的爱好一字排开,秦一隅忽然发现了一处非常隐秘的细节。
南乙的“爱好”几乎都是有用的,有极其强烈的工具属性。他不是因为喜欢去学,而是掌握这项技能,可以帮助他获得什么。
学贝斯是因为他想组建一只乐队,想招募自己;骑摩托车他结识了那帮老炮儿,后来他们也被南乙请过来帮他摆平追债的混子;滑雪让他接近了林逸青,获得了重要线索……
那射箭呢?
秦一隅回忆起他第一次目睹南乙射箭的场景,是周淮带他去的学校附近的轰趴馆。
没记错的话,当时cb的海选迫在眉睫,南乙身上还背着招募他的紧急任务,还要排练,就这样还能分时间去兼职,只可能是兼职这件事本身对他而言很重要。
大概率与自己无关,秦一隅想,他并不是那所轰趴馆的常客,只是偶然去了一次,而且去的那天,南乙并没有主动上前。
如果与他无关,那么就是和外婆舅舅有关了。
确认了这一点,秦一隅迅速找到周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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