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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瘸子马浑儿冷着面,重重地哼了一声道:“某,本开封府一不良人,因公致残。县尉郭雀贪墨某的抚恤,某与他理论不得,就想宰了他这狗官,可惜只割了他一只耳朵便被他逃了,某腿脚不便,追之不得,至今想来,犹觉可惜!”
马浑儿仰天长叹:“可惜!可恨!”
以下犯上,那是不义之罪,以下司而杀上官者,如果只是伤了对方而没杀死,也要判绞刑。如果是杀死了,那就连全尸都不能保了,要判斩刑。所以那郭雀虽然未死,马浑儿也是死罪。
身材魁梧的金万两大声道:“咱家是个窃贼,做成了一桩好买卖,可惜失了手,被逮住了。俺盗的那批财货,价值五匹丝绸,所以,被判了死刑!嘿!”
按唐律,窃贼窃取财物,价值过三匹绸就得判绞刑,金万两盗窃的财物已经达到五匹绸,自然有死无生了。
这时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一直默不作声的华林。这小伙子年纪与李鱼相仿,只是骨架纤弱,娥眉柳肩,五官眉眼比许多女子还要清秀。方才众人纷纷说起自己罪名声,他就有些嗫嚅不安的模样,此时众人纷纷瞧向他,华林一张俏脸简直就成了一块大红布。
见他吱吱唔唔不肯开口,金万两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嗨!都他娘马上要死的人了,还有什么不好开口的。小林子,你究竟犯了何罪,说来听听,瞧你这模样,比个大闺女还害羞,总不成是杀人抢劫吧?”
华林胀。红着脸儿,低着头,几乎要把脑袋藏进了裤裆里,用细若蚊蝇的声音道:“我……,我鬼迷了心窍,与九姨娘有了不伦的关系……”
他那声音实在太小,不只坐在栅栏外边的李世民没听清,就连旁边的屠夫老范、船老大刘云涛等人都没听清,瘸子马浑儿不耐烦地问道:“你说甚么?大声些!”
倒是紧挨着华林坐着的金万两听清楚了,金万两大声道:“小林子说,他和他爹的第九房小妾困过觉啦!”
金万两嚎了这一嗓子,整个大牢顿时鸦雀无声。
都说唐时风气开放,唐朝时候风气相对开放不假,但官府其实也并不放纵这种行为。就算是和奸,不管对方是未婚还是已婚,一旦捉到,同样是要严惩的,而和奸对象是自家亲眷,那就足以致死了。
此等事确实难对人言,也难怪华林如此羞窘。
李世民听了二房监八个死囚陈述的死因,不由摇了摇头,默默地站了起来。
李世民举步向外走去,何县令立即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
李鱼犹不死心,抓着栏杆放声大呼:“这位贵人,在下所言句句属实啊!烦你出去之后,一定要把这件事说与别人知道,最好写成札记,笔录个逸闻佚事什么的,拜托、拜托啊……”
皇帝当面,狱卒们不敢放肆,只是狠狠瞪了李鱼一言,倒没挥棍去打。李世民听了李鱼的“疯言疯语”,却只是脚步一停,便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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