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好大一颗金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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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你面杀你母亲如何,你要是敢过来,我连你这个熊孩子都照处理不误。
余秋堂从绑腿里拿出短匕,在黑熊身前比划比划,手起刀落,直接切开黑熊喉咙,顺着喉咙一直向下划,熊的腹部便被全部切开。
五脏六腑看个透彻。
首先就是朝胆而去。
这是杀熊基础原则,啥都不要紧,熊胆必须拿到手。
他切开接连器官,拿出一颗足足有小排球大小的熊胆,擦去表面的血渍,三人眼睛齐齐一亮。
“哈哈,发啦,我们发财啦!”
余秋堂将熊胆递给王浩峰,他捧着熊胆激动的又笑又跳。
“金胆,这是颗金胆啊,堂堂!!江哥,你也抱抱,看这金胆多漂亮。”
金胆也就是铜胆的另外一种叫法。
而且看这颜色,重量,是妥妥的上品金胆,莫说是王浩峰,就连余秋堂自己都不知道这玩意能卖多少钱。
();() 熊胆如果是草胆,里面就就比较稀,等到铁胆就开始变得粘稠,到了金胆则密度更大,甚至有点点坚硬的感觉。
后世出现活体取胆的方法,就是将管道直接插入熊的身体,每天取200ml左右的胆汁出来,对熊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惨无人道。
后来因为这种做法实在不人道,慢慢不再被广泛使用,而熊胆这种药材的作用也逐渐被其他有相似成分的东西取代。
“赶紧收起来吧。”
余秋堂让王浩峰将熊胆装进准备好的袋子里,提着沉甸甸的,像是里面有个小人头。
祛除了熊胆,就是处理其他下水,这些东西太骚了,莫说人基本没办法吃,就是狗子也不咋喜欢吃。
有些人会将这些东西带回去,晒干粉碎后做鱼的饲料,也有人直接就地掩埋,免得吸引其他猛兽。
还有一些比较信仰神的,就会将下水取出来,挂在下风向的树杈上,或是摆在大石头上,算是供养给土地或者山神。
当然,山神不会吃这些东西,真正受惠的还是一些小动物或者鸟类。
等去除掉所有下水,熊血也就基本流个干净,剩下的都是熊肉和熊油。
余秋堂直接扯过王浩峰的斧头,将熊的脑袋,四肢,以及车体来个四分五裂,将零散的东西装进袋子,交给王浩峰和余秋江背着。
他自己则是将两扇身体肉穿上绳子,用钢叉做个简易扁担担起来。
粗粗算算,这只四百斤左右的黑熊,去除掉所有内脏,下水,血液,肉还能剩下三百斤出头。
大概给王浩峰和余秋江两人分出去百把斤,他这个担子上至少还有两百斤前后的重量。
对于一般人来说,挑起来有机会,但要挑着登山和下山,那是万万不能的。
也就是他,一般人要在这里猎到个黑熊,也没办法转运回家,只能割一些重要部位,其他的原地放弃。
那是相当可惜。
熊身上真的是处处都是宝,即使熊肉味道一般,但也是肉啊,如果做的好,也是相当不错。
“走喽~”
王浩峰现在负担还挺重,背着一袋子熊的四肢,还背着余秋堂的五六半,手里还提着他的斧子,也就是他力气不小,要不还真不行。
余秋江自然也轻松不到哪去。
他们跟在余秋堂身边,最大的作用和除了增加声势,帮他守住背后要害,还有就是充当搬运工,枪械啊,是猎物啊,有什么扛什么。
余秋堂也算是挑选的两个好把式,任劳任怨,力气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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