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提着箩筐上战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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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沟强攻战即将打响的时候,陈文周正在火头队里剥大白菜。
传令的哨官急吼吼地冲进火头队,“将军有令,骁骑营全体将士,一律着戎,准备夜袭将军沟!”
“我算不?”陈文周放下手里的大白菜,举手问道。
哨官瞥了陈文周几眼,看他长得还算匀称,中等个头,略显清瘦,长相普通,倒是两条剑眉颇具英气,眉毛下的两只眼睛还算灵光。
哨官点了点头,“咋不算?不光是你们火头军,连马夫都要去,咱营的所有人都要参加战斗!”
“所有人?”火头队的一帮伙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显然,这种全营出动的情况,基本上属于零概率事件。
火头队的队头是个掌肉案切墩的大胡子,一听说马夫都上场了,大胡子眉毛一挑,抄起身边的杀猪刀“笃”的一声扎在菜板上,“兄弟们,抄家伙!不能让那帮骡子把咱们瞧扁喽!”
火头队也是有自尊的,他们虽然不能跟营里的正牌骑兵相比,但也绝对不能让马厩里那些掏粪刷马的家伙抢了风头。
伙夫们积极响应战斗号召,放下手头的活计一涌而起,展开了一场抢夺武器的遭遇战。
因为火头队里武器的缺乏程度已经到了令人指的地步。
跳水的抄起了扁担,劈柴的把生锈的柴刀别在了裤腰带上,两个掌勺分别抢到了两把菜刀,三个烧火的因为一根竹竿而争得面红耳赤,撸起袖子准备来个比武夺魁,如果不是大胡子队头用杀猪刀将三人紧急叫停,恐怕一根竹竿就能引血案,一场哗变在所难免。
哨官很欣慰:兄弟们虽然身在火头队,但却时刻保持着高昂的战斗热情和集体荣誉感。
伸长脖子、目瞪口呆的陈文周吞了吞口水,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连勺子都被抢光了。
他准备顶一口大锅上战场,但最后放弃了,虽然这个大锅的防御范围和防御强度很不赖,但其造型实在不怎么理想,俨然就是级忍者龟二代。
陈文周无可奈何,此时此刻的他,真正体会到了军事战略资源匮乏对部队造成的灾难性后果。
于是他从箩筐里捡起两颗大白菜,仅从外形相似度来看,陈文周认为此物堪比二战时期大名鼎鼎的香手雷,但又考虑到大白菜的杀伤半径和杀伤强度极其有限,最后陈文周深刻践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以及最优选择理论——拎起了装大白菜的两个箩筐。
陈文周,原6军军校的学生,专事研究战术理论,还没等到一展拳脚,旅行的时候,心里一得意,跑到巨轮上得瑟,结果失足摔在大海里被鲨鱼吞了。
醒来后带着半吊子记忆回到了唐玄宗天宝时期,混到二十岁左右流落街头,恰逢安史之乱,当了火头军。
校场点卯开始了,骁骑营全体列队,等候长官的训示。校场设在辕门外,正前方用木板搭着一个点将台,左右各架着一方战鼓,两名健硕威猛的赤膊鼓手正迅敲击着鼓面,鼓点由慢到快,由轻到重,犹如奔雷由远而近缓缓压下。
古代战鼓的作用相当于近代的小号,鼓声不一样,其意义也是不一样,就好比有结集号、冲锋号等不同的吹法。
后世研究证明,古代的战鼓,其科学道理在于,鼓点的敲击暗合人的心跳和脉搏节奏,以此产生共振,加心跳和血液循环,激人的斗志和兴奋情绪。
雄健魁梧的战马或是打着响鼻,或是抬蹄嘶鸣。
陈文周踮起脚尖环视一周,看来骁骑营果然是全体出动,除了常备正规骑兵外,他身边站着的是来自火头队的同僚和马厩的马夫,根据陈文周观察,虽然马夫的整体精神面貌不亚于火头队,但是单兵配备却和火头队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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