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高阳孙承宗(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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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李大憨等人骑马上山,流贼们立刻兴奋起来,在山上,马儿可不是他们这群职业山贼的对手,尽管这里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小山。
当李大憨等人到达半山腰的时候,李良栋麾下的流贼也已经到达了山脚,李良栋一挥大刀,吼道:“杀啊!杀上山去!”
“杀啊!杀上山去!”流贼们纷纷应和。
“砰、砰、砰……”
正当流贼兴奋不已的时候,山顶上突然出现一排骑士,他们举着火铳,不断的拉动枪栓,一颗颗灼热的子弹薄喷而出,把山脚下的流贼打得人仰马翻,稍稍迟滞了一下流贼上山的脚步,李大憨等人趁着这个时间,迅的上了山,调转马头,加入了射击的大军。
看着山顶上的骑兵,李良栋大惊,吼道:“狗日的,还有埋伏!撤退,撤退……”
李良栋下令撤退的时候,流贼早就被虎式步枪打得抬不起头了,一个接一个的流贼倒下,虎式步枪的威力很大,一颗子弹,无论打在身体的什么地方,都足以致命。
看着不断倒下的同伴,侥幸逃生的流贼心惊胆战,此时李良栋下令撤退,他们纷纷开始往后面跑,流贼的素质太差,起初的时候,流贼还能保持一点阵型和纪律,到了后面,直接就是溃退了。
山顶上,叶思文抽出雪亮的虎式马刀,大吼道:“兄弟们,杀敌立功的时刻到了,大家跟我冲!”
叶思文吼完,策动战马,率先杀向了正在溃退的流贼,叶思文一动,一百多名虎牙大队士兵纷纷动起来,他们高举马刀,紧紧的跟在叶思文的身后,向溃退的流贼杀去。
叶思文没有下令一边冲锋一边开枪,因为对方只是毫无组织纪律的流贼,用枪打的话,太浪费资源了,对付他们,手中的马刀足矣!
看见对方开始冲锋,李良栋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早知道就不应该下令撤退,现在倒好,一不可收拾了,人的双腿怎能跑过马的四条腿?
“回防,回防,手上有长枪的人全部给我回头御敌,不想死的就跟老子回防,他娘的……”
虽然李良栋知道现在改变战术已经晚了,但是他还是做了努力,因为他知道,若是现在不阻挡一下,很有可能被对方一举击溃。
在李良栋和他心腹手下的努力下,终于聚集了一支五百来人的长枪队,在叶思文的队伍即将冲入流贼队伍的时候,长枪队终于排好了阵型,阵型虽然有些松散,但是好歹是一个防御骑兵的长枪队。
虽然组成了长枪阵防御,但是这些长枪兵心里都很恐惧,两股战战,随时准备跑路。
在平原地区,骑兵乃是步兵的克星,即使数量十分不对等,骑兵仍然对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更何况一方是训练有素的骑兵,一方是懒散慵懒的步兵,当年南宋朝廷训练的重型长枪兵都挡不住精锐的蒙古精骑,更何况是流贼的普通长枪队?
李良栋想用简单的长枪阵迟滞叶思文等人的进攻,简直就是打错了算盘,而且是大错特错。
况且,叶思文率领的骑兵还是一支火器化到极致的骑兵,在距离长枪队还有十来步的地方,叶思文掏出一颗手雷,拉开拉环,扔进了流贼的长枪队里面,其余的士兵如法炮制,每人赏了流贼一颗手雷。
“轰、轰、轰……”
一百多颗手雷在长枪阵里轰然爆炸,把长枪兵们炸得人仰马翻,本来军心不稳的长枪队立刻崩塌丢了手中的武器,不要命的向后溃退。
叶思文举起刀,吼道:“两人一排,一人负责左边,一人负责右边,鱼贯冲入流贼的队伍!”
叶思文说完,和李大憨排成一排,一手控马,一手握着马刀,马刀的高度和膝盖齐平,这个位置,正好与步兵的脖子高度差不多。
叶思文和李大憨率先冲入了流贼的队伍,他们一冲进流贼的队伍,刀上立刻沾满了鲜血,剩余的虎牙大队士兵也按照平时的训练,两人一组,紧紧的跟在叶思文和李大憨的后面。
叶思文率领的骑兵如同一把利剑插入流贼的队伍,无数的流贼死在了他们的刀下,他们的刀一直保持在一个位置,不用挥动,不用变化,依靠马的冲击力和马刀的锋利,他们就能轻易的把流贼的脑袋劈下来。
虎牙大队骑兵如同一只巨龙,在叶思文和李大憨的带领下,在流贼的队伍里翻滚腾挪,肆意昂扬,把流贼杀得人仰马翻。
原本还在往孙家庄营地溃退的流贼在虎牙大队的犀利打击下,彻底溃退了,他们四散逃开,根本没有章法,他只知道逃跑,根本不敢战斗。
“高阳孙承宗在此,尔等流贼,前来受死!”
正当叶思文等人把流贼打得屁滚尿流的时候,孙家庄的大门突然打开,一个须皆白的老者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手持一把宝剑,冲入了流贼的队伍,在他的身后,是一群拿着武器的庄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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