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不打自招(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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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郑海,本官问你,为何不回话?莫非要本官动刑,你才肯说话!”主审官葛信的声音有一丝愤怒。
郑海从冥思苦想中惊醒过来,这才意识到这位主审官葛大人方才在问自己问题。
他连忙解释道:“我刚才被衙门的阵势给惊吓到了,还没回过神。不知道这位大人,你问了什么问题?”
郑海自然不会傻到说自己刚才在想问题,因此走神了。因为这种借口太没有说服力了,说了可能也是白说,还会给人不好的印象。
按察司佥事葛信板着的脸微微放松,稍微温和一些,问到:“本官问你,你可是叫郑海?你是何方人士。。。。。。”
郑海一听,全明白了。
这不就是通常审讯常问的问题么:姓名,籍贯,年龄,住址,工作。。。。。。
审讯犯人这一套,郑海全懂,他在蛟龙特战队接受过专业的审讯与反审讯训练。这些审讯的东西在他眼里就是小儿科,他经过严格的反刑讯特训,知道如何对抗刑讯逼供。。。。。。
然而,这些如今还有意义吗?
郑海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身处明朝!
这里没有他的家人、没有战友、没有祖国。。。。。。如果小狄云和马和没法帮助他,那就没人能帮助他了。
他想到了最糟糕的结果――他被判重罪!如果这样,要想逃生,那他就只能依靠自身的拳脚武力了。
他对抗审讯有意义吗?没有意义!
假如对抗审讯,可能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郑海想起了古装电视剧中的杖刑——被杀威棒打烂屁股的场景。。。。。要是屁股被打烂了,或者腿脚打折了,还有逃跑的可能吗?
眼下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保存自己的实力!万一到最后。。。。。。他只能靠自己的拳脚求生。那么,此刻他要做的就是尽量保全自己。。。。。。
郑海快权衡利弊后,迅否定了这种无意义的对抗。他决定不做无畏的抗争,保存自身实力,以便在走投无路之时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
郑海决定以坦白的方式应对眼前的审讯,他主动配合道:“我的名字叫郑海,男,18岁,云南昆阳州人,因战乱流浪到北平。新近才进入燕王府,是王府后厨的一名杂役仆人。。。。。。”
郑海老老实实地回答着主审官葛大人与陪审官吏的问题,有问必答。
有时候,按察司的官员还没问完问题,只是起了个头,郑海便明白了他想问的意图和事情。
郑海都一一回答,甚至不问自答:“太液池浮尸案是我做的,是我抛的尸。。。。。。”
头一次独立审案的按察司佥事葛信与一旁陪审的知事、校检等官员、官吏都一脸惊讶!
众人面面相觑,真的没想到犯人会不打自招,主动坦白,还如此配合,如此坦诚!
葛信从惊讶中回过神连忙再次确认道:“你说,太液池浮尸案是你做的?”
“是的,确实是我做的。”郑海回答干脆利落,语言诚恳,态度实在太好了。
“文书,快记下!”葛信指示负责记录案件审讯的官吏,又问到:“那你说说,案件的经过。”
郑海继续道:“其中,那名较瘦的长脸黑衣人是被他的同伴大胡子黑衣人所杀,他的脖颈处有致命刀伤,是长刀从背后切中。。。。。。”
“你不是说两名黑衣人都是你杀的吗?怎么又说其中一人是被他同伴所杀?你快老实交代!”一名知事忍不住声质疑。
“禀大人,确实是被他的同伙杀的,是误杀!”
郑海又继续陈述道:“另一名大胡子黑衣人,哦,对了!他好像叫向霸天,他是被我杀死的。。。。。。”
“他致命伤有两处,一处在头颅后侧,是木棍猛击所致,另一处致命伤在腹部,为利器所刺,是一把家用的尖刃剔骨刀。。。。。。”
过来一会儿后,郑海终于将案件的经过都讲完了。
主审官葛信见郑海陈述完毕,便问了一句:“你可有同伙?”
郑海回答:“没有!是我一个人做的,没有同伙!”
大堂记录案情的文书还在快地记录在案情经过,陪审的按察司官员依旧沉浸在案件的细节,想要找出其中的漏洞与问题。
主审的佥事葛信回过神,敲了一下惊堂木,大声道:“传仵作,将尸骸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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