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墙倒众人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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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和躬身抱拳向葛信等人行礼道:“禀大人,小云年纪尚小,没见过这场面,估计是被吓到了。”
葛信与身旁的几位陪审交头接耳,互相交流了几句,再次看向小乞丐。
堂上的郑海也看向小狄云,一个劲地给小狄云暗示,但小狄云一脸迷茫,根本不知道郑海想说什么。
“小乞丐,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和他在一起?”陪审官吏赵知事再次问小狄云,“你要是不想说话,可以点头或者摇头。。。。。。”
小狄云再次点点头。
赵知事向葛信禀告道:“大人,看来葛侍卫说的没错,这个小乞丐是他的同犯。”
马和朝身旁的审理副张四看了看,使了一个眼神。
葛信啪的一声敲了一下惊堂木,厉声问到:“小乞丐,本官问你话,你要如实回答。你与犯人郑海是否认识?”
小乞丐被吓了一跳,连忙又缩到马和身后,拉着马和宽大的衣袖,怯生生地看着问话的葛信。
马和躬身行礼道:“葛大人,小的有话要说。”
葛信看向燕王府审理副张四,不动声色道:“请讲!”
“大人,据我所知,我朝《刑律》对于拷讯幼儿有明文规定。”
马和泰然自若,俨然像一个饱读诗书的儒生,继续说道:“小乞丐狄云年龄不足十岁,不能成为堂上证人,他所言不应该作为凭据。”
燕王府审理副张四上前,禀告道:
“禀大人,《大明律。刑律》有‘老幼不拷讯’条文:凡在八议之人及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或者并不适合拷问刑讯的人,都应该根据众人的证据来定罪,犯法者应该以过失或故意列入其他违反者的罪责中一并处置。
其他被法律被赦免的人、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身患重疾的这些人都不能让他们当做证人,违反此令者可处杖打五十下。”
郑海听了马和与羊须审理副官张四一唱一和,引据《刑律》的条文为小乞丐解围,赞许地点点头。他心中暗暗舒了一口气:小云这回终于没事了,还好马和带来了一位懂法的羊胡子老头。
大堂中,经过审理副张四的这么一说,葛信问了小狄云的年龄,得知小狄云只有九岁,众官吏便停止了对小狄云的审问。
大堂外,侍卫葛三一听到审理副张四引用法律条文为小乞丐辩诉。他握了握拳头,朝大堂内的郑海狠狠地瞪了几眼。他也没想到会有这一个条文,这下拿小乞丐没办法了。
由于要回避,葛三不方便进审问郑海的大堂,因此他只好守在大堂门外停放两具尸体的小院广场。他一边听着大堂内的审理,一边等待着其他证人的到来。他在大堂外的小院子里,来回踱步,思考着接下来的对策。
“葛三你怎么在外面,怎么不进大堂呢?”跟着府衙官差前来的燕王府侍卫卢兴一走进按察司的小院子便冲着葛三问到。
葛三转头看到官差带着卢兴、徐妙锦等人前来,咧开嘴开心道:“这下好了!你们来了,郑海这回死定了!”
“诸位你们先在此等候,待我向大人禀告,大人传唤你们,你们再进大堂。”府衙的官差向卢兴等人叮嘱了两句,便向大堂里走去。
大堂内,葛信与诸位陪审官吏被燕王府的审理副一番搅和,没法审问小乞丐,因此再次提审郑海。但郑海一口咬定杀死黑衣人向霸天是他一人所为,而且只承认自己是过失杀人,且之所以杀黑衣人向霸天是因为向霸天想杀他。
就在主审葛信与众陪审官吏不知如何是好时,官差将卢兴等证人带到的消息通传了上来。
“传证人!”
“属下燕王府侍卫卢兴拜见诸位大人,本人曾被此人当街殴打,此人还在庆寿寺持刀劫持本人。本人愿意当堂作证指认此人,此外燕王府一众侍卫与庆寿寺众和尚都可以做证明。”
郑海看向身侧不远处的慷慨陈词的卢兴,握紧拳头,他真后悔,当初下手太轻了!
穿着破烂的乞丐吴华清一瘸一拐地走上前,大声哭诉道:“大人,你要为我们做主啊!小民华清帮帮主吴华清,愿作证指认郑海殴打他人,此人不仅殴打我,还打了我们丐帮二十余人,下手极其狠毒。。。。。。”
“民女应天府徐氏——徐妙锦愿意作证,当堂指认此人伙同小乞丐盗窃本人财物。。。。。。”
“民女燕王府丫鬟小兰,愿意作证。。。。。。”
郑海看着这世界还算比较面熟的几个人,暗中骂道:这都是些什么人呀!一个个落井下石,真是倾倒众人推啊!我的人品有这么差吗?我不就。。。。。。这些个芝麻点大的事,你们有必要揪着不放吗?
这明朝的人咋都这样呢?还是二十一世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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